欧美日韩国产专区,国产激情第一页,中文字幕在线日韩,一级黄色a级片,夜夜操夜夜操夜夜操,91一区二区三区久久国产乱,一本大道久久精品

企籌企業服務(河南)有限公司,提供0元注冊公司+代理記賬服務,詳情咨詢18937118976(同微信) 服務區域 食品證辦理 聯系我們 鄭州出口退稅
鄭州小美熊注冊公司
免費注冊鄭州公司
行業資訊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

編輯:鄭州公司注冊 發表于 2021-06-01 15:13:48 瀏覽: 文章來源:小美熊會計公司
文章導讀:《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是為促進和規范境外投資,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及相...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是為促進和規范境外投資,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制定。由商務部于2014年9月6日發布,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范境外投資,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第三條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
 
    第四條企業境外投資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二)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
 
    (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
 
    (四)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的產品和技術。
 
    第五條商務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境外投資實施管理和監督。[1]
 
    第二章備案和核準
 
    第六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
 
    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第七條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必要時,商務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和地區的名單。
 
    實行核準管理的行業是指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第八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辦理備案和核準,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通過"境外投資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對企業境外投資進行管理,并向獲得備案或核準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樣式見附件1)。《證書》由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分別印制并蓋章,實行統一編碼管理。
 
    《證書》是企業境外投資獲得備案或核準的憑證,按照境外投資最終目的地頒發。
 
    第九條對屬于備案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并打印《境外投資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樣式見附件2),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別報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表》填寫如實、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業在《備案表》中聲明其境外投資無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并頒發《證書》。企業不如實、完整填報《備案表》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不予備案。
 
    第十條對屬于核準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企業申請境外投資核準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二)《境外投資申請表》(樣式見附件3),企業應當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并加蓋印章;
 
    (三)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四)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五)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十一條核準境外投資應當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涉及中央企業的,由商務部征求意見;涉及地方企業的,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提供投資事項基本情況等相關信息。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應當自接到征求意見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回復。
 
    第十二條商務部應當在受理中央企業核準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包含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務部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中央企業按照商務部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商務部應當受理該申請。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地方企業核準申請后對申請是否涉及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進行初步審查,并在15個工作日內(包含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地方企業按照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受理該申請。商務部收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初步審查意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第十三條對予以核準的境外投資,商務部出具書面核準決定并頒發《證書》;因存在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而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核準的,商務部不予核準。
 
    第十四條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大股東在征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投資方不屬同一行政區域,負責辦理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或核準結果告知其他投資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企業境外投資經備案或核準后,原《證書》載明的境外投資事項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按照本章程序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自領取《證書》之日起2年內,企業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按照本章程序重新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
 
    第十七條企業終止已備案或核準的境外投資,應當在依投資目的地法律辦理注銷等手續后,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報告出具注銷確認函。
 
    終止是指原經備案或核準的境外企業不再存續或企業不再擁有原經備案或核準的境外企業的股權等任何權益。
 
    第十八條《證書》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已變更、失效或注銷的《證書》應當交回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1]
 
    第三章規范和服務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注意防范風險。境內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資格資質有要求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遵守投資目的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促進與當地的融合。
 
    第二十一條企業對其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使用"中國"、"中華"等字樣。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落實人員和財產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在境外發生突發事件時,企業應當在駐外使(領)館和國內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及時、妥善處理。
 
    企業應當做好外派人員的選審、行前安全、紀律教育和應急培訓工作,加強對外派人員的管理,依法辦理當地合法居留和工作許可。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境外投資業務情況、統計資料,以及與境外投資相關的困難、問題,并確保報送情況和數據真實準確。
 
    第二十五條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企業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涉及中央企業的,中央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告表》(以下簡稱《再投資報告表》,樣式見附件4)并加蓋印章后報商務部;涉及地方企業的,地方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再投資報告表》并加蓋印章后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二十六條商務部負責對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境外投資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每半年向商務部報告本行政區域內境外投資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權益保障、投資促進、風險預警等服務。
 
    商務部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國別產業指引等文件,幫助企業了解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加強對企業境外投資的指導和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環境保護等指引,督促企業在境外合法合規經營;建立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提供數據統計、投資機會、投資障礙、風險預警等信息。[1]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企業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辦理備案并取得《證書》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撤銷該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
 
    第二十九條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核準的,商務部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該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核準。
 
    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境外投資核準的,商務部撤銷該企業境外投資核準,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該企業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核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過程中出現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企業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證書》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境外投資出現第二十八至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以及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企業,三年內不得享受國家有關政策支持。
 河南省境外投資備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有關工作人員不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1]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工作細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企業系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所屬企業、中央管理的其他單位。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法人開展境外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企業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投資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商務部2009年發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5號)同時廢止。
 
    附件1、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樣式)
 
    2、境外投資備案表(樣式)
 
    3、境外投資申請表(樣式)
 
    4、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告表(樣式)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解讀
 
    9月6日,商務部發布了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負責人《辦法》進行了解讀。
 
    一、請問,商務部修訂發布《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9年3月,商務部頒布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5號,以下簡稱5號令)。5號令對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規范和促進境外投資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對外投資第三大國,2013年實現境外投資超過千億美元。
 
    我境外投資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新形勢和新挑戰,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如國際投資環境日趨復雜,境外投資主體和行業日益多元,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未能真正落實、部分企業社會責任、風險意識不強等,迫切需要對現行管理體制進行調整和優化,為企業更好地“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要擴大企業對外投資,確立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改革涉外投資審批體制”。2013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以下簡稱《核準目錄》)規定:“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事項,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由商務部核準;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省級政府備案”。為此,商務部立即啟動了5號令的修訂工作,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遵循深化改革、簡政放權,落實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的思路,對現有管理體制進行了大膽改革,并結合我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加強了對企業境外投資行為的指導和規范,最終形成了新修訂的《辦法》。
 
    二、修訂《辦法》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辦法》是商務部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商務部抓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整改工作的重要成果。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境外投資的管理規范,是對現行境外投資管理體系的改革和完善,對于建立管理科學、監管高效、服務到位、保障有力的境外投資綜合管理體制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辦法》進一步確立了企業對外投資的主體地位,有利于落實企業投資決策自主權,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進程;同時,也體現了國家鼓勵和支持有比較優勢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導向,有利于促進我境外投資的快速發展。
 
    《辦法》有利于發揮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利用其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水平,為境外投資管理體制的順利運轉創造良好條件。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解讀
 
    三、修訂后《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辦法》共5章39條,包括總則、備案和核準、規范和服務、法律責任、附則。主要內容為:
 
    (一)第一章“總則”確定了立法依據、相關定義和主管機構,并首次明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切實落實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
 
    (二)第二章“備案和核準”規定了備案和核準的范圍、程序。具體包括:
 
    1.明確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和行業的類別。其中,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包括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在《辦法》所附的《境外投資備案表》和《境外投資申請表》中,提供了上述類別國家名單的查詢路徑;實行核準管理的行業包括出口我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2.縮小核準范圍,縮短核準時限。《辦法》取消了對特定金額以上境外投資、在境外設立特殊目的公司實行核準的要求;《辦法》將核準時限縮短了5個工作日。其中,對中央企業的核準,將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地方企業的核準,將在3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
 
    3.明確了備案的要求和程序。企業只要如實、完整地填報《備案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備案。
 
    4.規定《證書》將按照境外投資最終目的地頒發,并對《證書》內容進行了相應調整。
 
    (三)第三章“規范和服務”除保留原有的部分服務內容外,增加了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的要求。
 
    (四)第四章“法律責任”增加了對企業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備案或核準、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出現違反境外投資總體原則情形等的處罰措施,并加大了處罰力度。
 
    (五)第五章“附則”進一步明確了中央企業的定義,并將企業境外再投資的相關規定并入第三章。
 
    四、與修訂前相比,修訂后的《辦法》有哪些亮點?
 
    答:(一)切實落實企業對外投資自主權
 
    《辦法》明確規定,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并取消了“企業應當在其對外簽署的與境外投資相關的合同或協議生效前,取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核準”的要求,體現了企業對外投資的主體地位。
 
    (二)進一步簡政放權,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辦法》按照《核準目錄》規定,改變對境外投資開辦企業由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全面核準的方式,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并最大限度地縮小核準范圍,大幅提高了境外投資的便利化水平。
 
    (三)縮短辦理時限,提高便利化水平
 
    《辦法》進一步縮短境外投資開辦企業辦理核準的時限。對需備案的境外投資,企業只要提交真實、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備案。同時,《辦法》還取消了企業境外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應當征求國內有關商會、協會意見的規定,進一步簡化了程序。
 
    (四)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地方企業備案,便利企業就地辦理業務
 
    《辦法》規定,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地方企業境外投資開辦企業的備案管理,自行印制并頒發《證書》,改變以往由商務部統一印制《證書》的做法,有利于切實發揮地方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
 
    (五)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加強指導和規范
 河南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
 
    《辦法》在明確政府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加大了對企業境外投資行為進行指導和規范的力度,敦促企業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遵守境內外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員工培訓、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促進與當地的融合。這對內可敦促企業樹立正確的境外經營理念,推動境外投資可持續發展,對外可彰顯我互利共贏的對外投資立場和我負責任大國的形象。
 
    五、簡政放權后,商務部在境外投資管理方面將會重點開展哪些工作?
 
    答:《辦法》施行后,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做好境外投資的管理工作。與此同時,商務部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統一部署,繼續做好境外投資的事前服務和引導,加強事中、事后指導、監管和保障:
 
    一是加強宏觀統籌規劃。發布對外投資合作五年規劃,加強“走出去”戰略布局研究,編制和落實對外投資合作重點國別和重點行業規劃,為企業提供宏觀指導。
 
    二是推進境外投資法制化建設。加快推動出臺《境外投資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保障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構筑“走出去”政策促進、服務保障和風險防控體系,促進我境外投資快速、健康發展。
 
    三是強化公共服務與保障。更新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對外投資合作年度發展報告、國別產業指引等,幫助企業了解東道國(地區)投資環境;完善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為企業提供投資機會、投資障礙、風險預警等信息;建立健全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發揮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一線服務、指導作用,保障境外中資企業合法權益。
 
    四是完善統計監測。不斷完善對外投資統計制度,加強數據收集、整合和分析,與主要投資東道國建立對外投資統計交流合作機制,為宏觀管理和決策提供數據支撐。
 
    五是加強對企業境外投資的指導和規范。敦促企業遵守境內外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員工培訓、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促進與當地的融合;支持境外中資企業商會發展,發揮其服務、規范境外中資企業的作用。

小美熊工商代辦服務

本文版權歸小美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侵權必究。

 

99%的人閱讀完文章還了解了:

》》》》》鄭州電子商務公司可以注冊嗎?鄭州電商注冊公司政策

》》》》》鄭州跨境電商公司注冊需要什么條件,經營范圍怎么寫 

》》》》》在鄭州注冊跨境電商公司的流程及費用政策優惠,快來看看 

想要了解更多"鄭州代理記賬 "問題,歡迎咨詢小美熊會計服務,鄭州小美熊會計服務有限公司是由從業5年以上的精英工商注冊服務小組為您全流程代辦理,重新優化的注冊服務節點,不走冤枉路,代辦效率成倍提高,極大地減少了公司注冊辦理時間,從注冊公司到代理記賬全程無縫代辦理,承接企業營業執照申請辦理業務,針對營業執照申請和醫療器械備案憑證,小美熊都具備專業的申請經驗,小美熊會計公司專注鄭州市各區工商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公司注冊、代理記賬、資質服務、政策解讀、行業動態分析、經營指南等服務。從前期咨詢到后期服務,技術全程對接,保證服務質量,助力企業更好經營。

多年行業經驗,歡迎你的咨詢!

咨詢電話:18937118976


標簽: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返回上一頁
上一篇:關于印發(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公告解讀:關于進口智利馬檢疫衛生要求的公告

熱點資訊
聯系我們

企籌企業服務(河南)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經理
熱線:18937118976
QQ:18937118976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文化路85號E時代廣場11層1107號

優惠公告
優惠公告

小美熊會計公司提供限額優惠給大家!
凡是聯系客服,申請加好友時備注“申請免費注冊公司”說明是從小美熊網站來的!

1、每天免費注冊3家公司(100%絕無后期綁定服務限前3名)
說明:您只需自己出刻章費200元!(可自己去刻)
查看:鄭州注冊公司費用(工本費)

2、免費提供掛靠注冊地址(提示:由于新政策原因,該項服務已暫停提供!)
為了考慮到隨著互聯網創業者越來越多,您只需在家里有臺電腦就可以開始你的創業之路。您可先用我們公司提供的注冊地址先注冊,等產品開發出來,經營上了軌道。自己租了辦公室后再變更注冊地址即可!(我們會幫您簽收工商局發來的信件!)

3、免費注冊公司(免服務費)+收費代理記賬服務1年(限每天前7名)
公司成立后第二個月就要報稅(不報會被罰款哦!),因公司剛成立要做賬報稅的工作量很少,為了節約成本您無需請一位專職會計員工,您只需外包給我們專業財務公司幫您代理記賬,大大的為您節約了成本!

熱門標簽

惠濟區核名 信陽工商注冊 新密注冊公司 鄭州注冊公司 鄭州公司注銷 公司注銷流程 公司注銷機構 工商注銷資料 注銷鄭州公司 鄭州注冊個體戶 營業執照注銷 商標注冊 注冊資金認繳 變更公司地址 軟件公司注冊 鄭州公司注冊 小規模納稅人 高新區核名 鄭州工商核名 中原區核名 金水區核名 鄭州公司網上核名 鄭州營業執照變更 政策法規 公司地址異常 鄭州地址異常 注冊餐飲公司 注冊旅游公司 注冊小規模 注冊公司資料

底部
Copyright © 2016-2018 www.yunvq.com 企籌企業服務(河南)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技術支持:鄭州代理記賬 豫ICP備18018721號-1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
編輯:鄭州公司注冊 2021-06-01 15:13:48 瀏覽: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是為促進和規范境外投資,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制定。由商務部于2014年9月6日發布,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范境外投資,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第三條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
 
    第四條企業境外投資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二)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有關國家(地區)關系;
 
    (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
 
    (四)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出口的產品和技術。
 
    第五條商務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境外投資實施管理和監督。[1]
 
    第二章備案和核準
 
    第六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分別實行備案和核準管理。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
 
    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準管理。
 
    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第七條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必要時,商務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和地區的名單。
 
    實行核準管理的行業是指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第八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辦理備案和核準,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通過"境外投資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對企業境外投資進行管理,并向獲得備案或核準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樣式見附件1)。《證書》由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分別印制并蓋章,實行統一編碼管理。
 
    《證書》是企業境外投資獲得備案或核準的憑證,按照境外投資最終目的地頒發。
 
    第九條對屬于備案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并打印《境外投資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樣式見附件2),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別報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表》填寫如實、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業在《備案表》中聲明其境外投資無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并頒發《證書》。企業不如實、完整填報《備案表》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不予備案。
 
    第十條對屬于核準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企業申請境外投資核準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二)《境外投資申請表》(樣式見附件3),企業應當通過"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并加蓋印章;
 
    (三)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四)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五)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十一條核準境外投資應當征求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涉及中央企業的,由商務部征求意見;涉及地方企業的,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提供投資事項基本情況等相關信息。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應當自接到征求意見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回復。
 
    第十二條商務部應當在受理中央企業核準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包含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務部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中央企業按照商務部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商務部應當受理該申請。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地方企業核準申請后對申請是否涉及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進行初步審查,并在15個工作日內(包含征求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的時間)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地方企業按照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受理該申請。商務部收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初步審查意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
 
    第十三條對予以核準的境外投資,商務部出具書面核準決定并頒發《證書》;因存在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而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核準的,商務部不予核準。
 
    第十四條兩個以上企業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大股東在征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如投資方不屬同一行政區域,負責辦理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或核準結果告知其他投資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企業境外投資經備案或核準后,原《證書》載明的境外投資事項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按照本章程序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自領取《證書》之日起2年內,企業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按照本章程序重新辦理備案或申請核準。
 
    第十七條企業終止已備案或核準的境外投資,應當在依投資目的地法律辦理注銷等手續后,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報告出具注銷確認函。
 
    終止是指原經備案或核準的境外企業不再存續或企業不再擁有原經備案或核準的境外企業的股權等任何權益。
 
    第十八條《證書》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已變更、失效或注銷的《證書》應當交回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1]
 
    第三章規范和服務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客觀評估自身條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注意防范風險。境內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資格資質有要求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遵守投資目的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促進與當地的融合。
 
    第二十一條企業對其投資的境外企業的冠名應當符合境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的企業,其境外企業名稱不得使用"中國"、"中華"等字樣。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落實人員和財產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在境外發生突發事件時,企業應當在駐外使(領)館和國內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及時、妥善處理。
 
    企業應當做好外派人員的選審、行前安全、紀律教育和應急培訓工作,加強對外派人員的管理,依法辦理當地合法居留和工作許可。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向原備案或核準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境外投資業務情況、統計資料,以及與境外投資相關的困難、問題,并確保報送情況和數據真實準確。
 
    第二十五條企業投資的境外企業開展境外再投資,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續后,企業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涉及中央企業的,中央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告表》(以下簡稱《再投資報告表》,樣式見附件4)并加蓋印章后報商務部;涉及地方企業的,地方企業通過"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打印《再投資報告表》并加蓋印章后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二十六條商務部負責對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境外投資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每半年向商務部報告本行政區域內境外投資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權益保障、投資促進、風險預警等服務。
 
    商務部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國別產業指引等文件,幫助企業了解投資目的地投資環境;加強對企業境外投資的指導和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環境保護等指引,督促企業在境外合法合規經營;建立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提供數據統計、投資機會、投資障礙、風險預警等信息。[1]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企業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辦理備案并取得《證書》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撤銷該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
 
    第二十九條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核準的,商務部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該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核準。
 
    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境外投資核準的,商務部撤銷該企業境外投資核準,給予警告,并依法公布處罰決定。該企業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核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過程中出現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情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企業偽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證書》的,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境外投資出現第二十八至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以及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企業,三年內不得享受國家有關政策支持。
 河南省境外投資備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有關工作人員不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1]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工作細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企業系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所屬企業、中央管理的其他單位。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法人開展境外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企業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投資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商務部2009年發布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5號)同時廢止。
 
    附件1、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樣式)
 
    2、境外投資備案表(樣式)
 
    3、境外投資申請表(樣式)
 
    4、境外中資企業再投資報告表(樣式)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解讀
 
    9月6日,商務部發布了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負責人《辦法》進行了解讀。
 
    一、請問,商務部修訂發布《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9年3月,商務部頒布了《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5號,以下簡稱5號令)。5號令對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規范和促進境外投資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對外投資第三大國,2013年實現境外投資超過千億美元。
 
    我境外投資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新形勢和新挑戰,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如國際投資環境日趨復雜,境外投資主體和行業日益多元,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未能真正落實、部分企業社會責任、風險意識不強等,迫切需要對現行管理體制進行調整和優化,為企業更好地“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要擴大企業對外投資,確立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改革涉外投資審批體制”。2013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以下簡稱《核準目錄》)規定:“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事項,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由商務部核準;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省級政府備案”。為此,商務部立即啟動了5號令的修訂工作,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遵循深化改革、簡政放權,落實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的思路,對現有管理體制進行了大膽改革,并結合我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加強了對企業境外投資行為的指導和規范,最終形成了新修訂的《辦法》。
 
    二、修訂《辦法》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辦法》是商務部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商務部抓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整改工作的重要成果。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境外投資的管理規范,是對現行境外投資管理體系的改革和完善,對于建立管理科學、監管高效、服務到位、保障有力的境外投資綜合管理體制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辦法》進一步確立了企業對外投資的主體地位,有利于落實企業投資決策自主權,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進程;同時,也體現了國家鼓勵和支持有比較優勢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導向,有利于促進我境外投資的快速發展。
 
    《辦法》有利于發揮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利用其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水平,為境外投資管理體制的順利運轉創造良好條件。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解讀
 
    三、修訂后《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辦法》共5章39條,包括總則、備案和核準、規范和服務、法律責任、附則。主要內容為:
 
    (一)第一章“總則”確定了立法依據、相關定義和主管機構,并首次明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切實落實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
 
    (二)第二章“備案和核準”規定了備案和核準的范圍、程序。具體包括:
 
    1.明確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和行業的類別。其中,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包括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在《辦法》所附的《境外投資備案表》和《境外投資申請表》中,提供了上述類別國家名單的查詢路徑;實行核準管理的行業包括出口我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2.縮小核準范圍,縮短核準時限。《辦法》取消了對特定金額以上境外投資、在境外設立特殊目的公司實行核準的要求;《辦法》將核準時限縮短了5個工作日。其中,對中央企業的核準,將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地方企業的核準,將在3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
 
    3.明確了備案的要求和程序。企業只要如實、完整地填報《備案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備案。
 
    4.規定《證書》將按照境外投資最終目的地頒發,并對《證書》內容進行了相應調整。
 
    (三)第三章“規范和服務”除保留原有的部分服務內容外,增加了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的要求。
 
    (四)第四章“法律責任”增加了對企業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備案或核準、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出現違反境外投資總體原則情形等的處罰措施,并加大了處罰力度。
 
    (五)第五章“附則”進一步明確了中央企業的定義,并將企業境外再投資的相關規定并入第三章。
 
    四、與修訂前相比,修訂后的《辦法》有哪些亮點?
 
    答:(一)切實落實企業對外投資自主權
 
    《辦法》明確規定,企業開展境外投資,依法自主決策、自負盈虧,并取消了“企業應當在其對外簽署的與境外投資相關的合同或協議生效前,取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核準”的要求,體現了企業對外投資的主體地位。
 
    (二)進一步簡政放權,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辦法》按照《核準目錄》規定,改變對境外投資開辦企業由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全面核準的方式,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并最大限度地縮小核準范圍,大幅提高了境外投資的便利化水平。
 
    (三)縮短辦理時限,提高便利化水平
 
    《辦法》進一步縮短境外投資開辦企業辦理核準的時限。對需備案的境外投資,企業只要提交真實、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備案。同時,《辦法》還取消了企業境外投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應當征求國內有關商會、協會意見的規定,進一步簡化了程序。
 
    (四)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地方企業備案,便利企業就地辦理業務
 
    《辦法》規定,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地方企業境外投資開辦企業的備案管理,自行印制并頒發《證書》,改變以往由商務部統一印制《證書》的做法,有利于切實發揮地方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
 
    (五)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加強指導和規范
 河南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
 
    《辦法》在明確政府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加大了對企業境外投資行為進行指導和規范的力度,敦促企業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遵守境內外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員工培訓、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促進與當地的融合。這對內可敦促企業樹立正確的境外經營理念,推動境外投資可持續發展,對外可彰顯我互利共贏的對外投資立場和我負責任大國的形象。
 
    五、簡政放權后,商務部在境外投資管理方面將會重點開展哪些工作?
 
    答:《辦法》施行后,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做好境外投資的管理工作。與此同時,商務部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統一部署,繼續做好境外投資的事前服務和引導,加強事中、事后指導、監管和保障:
 
    一是加強宏觀統籌規劃。發布對外投資合作五年規劃,加強“走出去”戰略布局研究,編制和落實對外投資合作重點國別和重點行業規劃,為企業提供宏觀指導。
 
    二是推進境外投資法制化建設。加快推動出臺《境外投資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保障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構筑“走出去”政策促進、服務保障和風險防控體系,促進我境外投資快速、健康發展。
 
    三是強化公共服務與保障。更新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對外投資合作年度發展報告、國別產業指引等,幫助企業了解東道國(地區)投資環境;完善對外投資與合作信息服務系統,為企業提供投資機會、投資障礙、風險預警等信息;建立健全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發揮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一線服務、指導作用,保障境外中資企業合法權益。
 
    四是完善統計監測。不斷完善對外投資統計制度,加強數據收集、整合和分析,與主要投資東道國建立對外投資統計交流合作機制,為宏觀管理和決策提供數據支撐。
 
    五是加強對企業境外投資的指導和規范。敦促企業遵守境內外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勞工保護、員工培訓、企業文化建設等工作,促進與當地的融合;支持境外中資企業商會發展,發揮其服務、規范境外中資企業的作用。

小美熊工商代辦服務

本文版權歸小美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侵權必究。

 

99%的人閱讀完文章還了解了:

》》》》》鄭州電子商務公司可以注冊嗎?鄭州電商注冊公司政策

》》》》》鄭州跨境電商公司注冊需要什么條件,經營范圍怎么寫 

》》》》》在鄭州注冊跨境電商公司的流程及費用政策優惠,快來看看 

想要了解更多"鄭州代理記賬 "問題,歡迎咨詢小美熊會計服務,鄭州小美熊會計服務有限公司是由從業5年以上的精英工商注冊服務小組為您全流程代辦理,重新優化的注冊服務節點,不走冤枉路,代辦效率成倍提高,極大地減少了公司注冊辦理時間,從注冊公司到代理記賬全程無縫代辦理,承接企業營業執照申請辦理業務,針對營業執照申請和醫療器械備案憑證,小美熊都具備專業的申請經驗,小美熊會計公司專注鄭州市各區工商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公司注冊、代理記賬、資質服務、政策解讀、行業動態分析、經營指南等服務。從前期咨詢到后期服務,技術全程對接,保證服務質量,助力企業更好經營。

多年行業經驗,歡迎你的咨詢!

咨詢電話:18937118976


您可能還喜歡
新公司法丨注冊資本印花稅2024最新政策是

新《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認繳登記制進行了完善,要求8年內實繳,公司根據新規和自身經營情況調整注冊資本后...

《公平競爭審查條例》8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為經營者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深入推進實施公平競爭政策,全面...

關于增值稅的十問十答,請知悉!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97號)規定:“為了切實加強和改進城市供...

新公司法修改了哪些內容?新公司法要求

新《公司法》對公司登記、信息公示、認繳登記、強制注銷等與市場監管職能密切相關的內容進行了修改、補充和完...

個體工商戶稅務知識和征稅方式!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同時,個體工商戶的數量逐年增加。站在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角度來看,了解和掌握稅收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注冊資本

2024年6月30日前登記設立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剩余認繳出資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過5年的,應當在2027年6月30日前將...

聯系電話:18937118976
Copyright © 2016-2018 www.yunvq.com 企籌企業服務(河南)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技術支持:鄭州代理記賬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文化路85號E時代廣場11層1107號